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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五辩总结陈词(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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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5-12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不择手段

事实上,正是论坛的人气——这种参与的广泛性给论坛带来了活力。不同层次、不同趣味的人在这里聚会,正是他们之间巨大的差异的碰撞,才会激发我们的思考,才会冲击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一个论坛,对每一个参与者,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和激动人心的吗?所以,不要害怕那些“没文化”的“粗人”会搞坏论坛。





难道为了人气就可以任由骇客.病毒传播者.互联传销者乃至网络精神病肆意践踏论坛吗?
发表于 2002-5-12 1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两难

事实上,正是论坛的人气——这种参与的广泛性给论坛带来了活力。不同层次、不同趣味的人在这里聚会,正是他们之间巨大的差异的碰撞,才会激发我们的思考,才会冲击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一个论坛,对每一个参与者,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和激动人心的吗?所以,不要害怕那些“没文化”的“粗人”会搞坏论坛。






面对那些能给论坛带来一些人气的网络卖淫小姐,不知反方辩手们愿不愿意与其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趣味.而又有着巨大差异的所谓“碰撞“
发表于 2002-5-12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来给你一个明确答复

最后,人气,是质量的基础。
当然,重视质量,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离开人气的基础来强调质量。这就好象要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一样荒谬。人气是第一位的原则使得对质量的要求必须服从人气原则。[U]举个例子,一个文化论坛,很有人气,但它目前的质量(这里主要是指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还达不到坛主的预期。如果这个坛主是个质量优先论者,他怎么办呢?要下逐客令吗?要拟订一个进入论坛的资格标准吗?要牺牲人气吗?[/U]在这里,我要问,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因为他是坛主,或是有网络硬件资源?那么,在我看来,他是一个独裁者。是违反网络精神的。这时候,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质量只能是在人气的基础上慢慢的培养,只有在人气的良好氛围中,才会有塌实的真正的质量。






他会怎麽办?他当然会利用联系网友.举办讲座.发布范贴等手段来提高(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而决不会守着那点可怜的人气坐以待毙!
发表于 2002-5-12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鹰:
你应该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封锁一种错误的声音比错误声音本身更坏,这是关于言论自由起码的定义。
在云心或者客栈这样小小的论坛,人气了了,质量平平,即使你欢迎文痞文阀的光顾,人家也未必肯来,别一厢情愿啦。何况“什么什么不得入内”的提法本身已经有问题。
发表于 2002-5-12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鹰:
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
对自己权利的过度主张,总是以妨害别人的自由为结果的。
不知道该则样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2 15:06:58编辑过]
发表于 2002-5-12 1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是什么居心?

奇怪:
现在已过了集体辩论阶段,辩手可以普通网民身份自由发表言论而不被计入比赛范畴。
谈谈自己的感想,你认为是什么居心?
发表于 2002-5-12 17: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鹰:
你应该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封锁一种错误的声音比错误声音本身更坏,这是关于言论自由起码的定义。
在云心或者客栈这样小小的论坛,人气了了,质量平平,[U]即使你欢迎文痞文阀的光顾,人家也未必肯来,别一厢情愿啦。[/U]何况“什么什么不得入内”的提法本身已经有问题。





强调一下,我不欢迎他们光顾,边民兄若有意,留与你来欢迎好啦。
发表于 2002-5-12 17: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15:06:58

--  
雄鹰:
[U]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U]
对自己权利的过度主张,总是以妨害别人的自由为结果的。
不知道该则样理解?





不太明白,与论题有关? 就本论坛而言,边民兄认为谁掌握着权力?谁又能够滥用权力导致腐败呢?
发表于 2002-5-12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塞北雄鹰:
其实你把话题已经引申到更有意义的讨论方面,大家这中讨论比那个论题的辩论要有意义的多。
是否为了质量,一定要封闭某些群体。
“面对那些能给论坛带来一些人气的网络卖淫小姐,不知反方辩手们愿不愿意与其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趣味.而又有着巨大差异的所谓‘碰撞’”
同样面对开放带来的卖淫、吸毒、拜金主义等泛滥,中国是否就放弃开放的基本政策?
现今“复杂、混乱”的社会,人是要出世还是入世?
害怕无政府主义,是否就该独裁?
等等此类问题。
说难听些,你同意“因噎废食”吗?
发表于 2002-5-12 18: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因噎废食“,我的观点是“不仅要食,而且要食的好,绝不吃腐败物“
岁月,你的理解偏激了。
发表于 2002-5-12 1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说绝不吃腐败物时,就已经带上了有色眼镜,就已经先入为主了。有些你是可以判定为“腐败物”的,根据你的历史,或根据他人的历史。有些你是不能直接判定的,你必须要用实践来检验。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
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怎知它没有毒?
发表于 2002-5-12 1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鹰:
关于网络卖淫小姐的问题。
她是在论坛里发贴子卖淫吗?或是发黄色的帖子吗?如果是,自然有相关的法规来制裁。
如果没有,那么请问,她怎么就不能来文化论坛看贴、发言呢?网络卖淫小姐就不能谈点所谓的文学的东西?
发表于 2002-5-12 1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的陈词呢
发表于 2002-5-12 1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2-5-12 18:48:31

--  
雄鹰:
关于网络卖淫小姐的问题。
她是在论坛里发贴子卖淫吗?或是发黄色的帖子吗?如果是,自然有相关的法规来制裁。
如果没有,那么请问,她怎么就不能来文化论坛看贴、发言呢?[U]网络卖淫小姐就不能谈点所谓的文学的东西?[/U]





有关性文化吗?也许阿三兄真能与她们谈得来。毕竟网络卖淫小姐也是人嘛,阿三兄也有七情六欲嘛。
发表于 2002-5-12 2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哼叽哼叽,你真棒。。。呵呵。。。结束了。。。你们都好厉害,我这个啦拉队也不赖吧?嘻嘻…………耶。。。。。庆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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