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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插手版务管理工作,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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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2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理员插手三言版务管理工作,和斑竹唱反调,斑竹工作无法进行,请辞
发表于 2005-4-18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的社会生活,挫折还多着呢,呵呵,比人渣×××分还无耻的人多着呢!

自己怎么做,管他别人
发表于 2005-4-18 2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也许,他只是劝你,尽量的,尽量的,少删除帖子!
特别是,对不同的意见,或者是针对版主的意见的那些帖子们……
 楼主| 发表于 2005-4-18 2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版发什么帖子,投诉就去站务,不要拿莫名其妙的帖子乱塞,这个规矩不懂爷在这里就教教你,还免收你学费,哪个管理员不懂规矩也进来知道一下。
发表于 2005-4-19 0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名其妙总是有个标准的!
正如诋毁或者侮辱或者诽谤,都是有标准的!三言好歹是杂文版,既然是杂文版,总是要有观点,那么,有对某人的观点的帖子,如何不能存在?

既然骂人的帖子都能存在,呵呵,更不用说批评的帖子了!请注意,是批评,不是投诉,希望你尚能理解这两者的不同!

又:你骂人的口吻,呵呵,有点越来越低级了!下面是选自你删我帖子时候的说明:


删除主题《对“臣本布衣”的答复!》,原因:脑子进水了吧,要不要保送精神病院,用户操作:金钱-7,经验-3,魅力-3
发表于 2005-4-19 1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初生牛犊
也有俺之风范
 楼主| 发表于 2005-4-19 1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管理员批准
 楼主| 发表于 2005-4-19 1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讲究言论自由百花齐放,但是软骨头人渣多了毕竟刺眼,况且这种东西自己先开骂是正常的,别人反击,就算是人身攻击了。
发表于 2005-4-19 1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疲马
别轻言辞职
管理员有不当之处
会好好改正的
三言本是争论之版
欢迎大家积极发言
阐明各自观点
有些分歧存在也是自然的
发表于 2005-4-19 17: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以下是引用臣本布衣在2005-4-19 13:13:00的发言:
论坛讲究言论自由百花齐放,但是软骨头人渣多了毕竟刺眼,况且这种东西自己先开骂是正常的,别人反击,就算是人身攻击了。



呵呵,三言本来就是尽量能够自由一点!争论是必然的!至于骂人,呵呵,其实从你这几句话的表现,我想估计观众也都了解到谁是谁非了吧?
三言的我的帖子都在(呵呵,虽然曾经被某人删除过!但是恢复了,大家可以去三言看看),谁先开骂的,然后又不顾脸皮的把别人反击的帖子删除?呵呵,公道自在人心!何况现在说的不是谁涉嫌攻击他人,说的是胡乱删帖子!

有谚语说:给狗一条罪名,就可以把它绞死!
我们现在就可以对某人盖棺论定,因为某人是软骨头,因为某人是人渣,所以他的帖子就该删除?
我估计,去年伊拉克战争期间,几十万参加反战游行的美国人,都是美国政府眼中的人渣,都是叛徒,都是卖国贼!都要被枪毙,剥夺话语权!
发表于 2005-4-19 1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辩论双方就此打住,听老汉我说两句。你们双方辩论的原因,我去看了没能找到,原本想了解一下再作发言,后再一想没此必要,因为我不是大老爷断案,我只想换个角度说说我的看法,有否道理仅供参考。我姑妄说之,你们也就姑妄听之吧。
    我以为:每个版的版主,对本版版务的确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论坛管理员在授权版主管理权后,也有个宏观调控和指导的职责,两者本身相辅相成,互为责任的。你们发生这样的争执,不管理由如何、对错与否?我觉得双方都没有弄明白论坛管理的要义,都只强调了自己一方的职权,而没有顾及到论坛大局的利益,没能从整体上考虑如何促进论坛管理,仅仅是意气用事,互相指责攻击。如此这样,不仅你们两人争不出一个是非来,还会损及论坛的形象,包括你们自己的形象。我们不怕有问题,不怕有矛盾,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面对问题,如何处理矛盾。本来通过沟通交流可以解决的事情,通过互相尊重互听意见可以解决的情况,最后闹的面红耳赤、口舌打架,既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又互伤双方的感情,你们能否冷静地想想呢?能否多从对方的角度去想想呢?能否多从论坛的利益去想想呢?
    网络论坛是虚拟的,但网络论坛的管理确是实实在在的;管理员、版主是尽义务的,但管理员、版主的责任确是实实在在的。我们既然在论坛管理员、版主的位置上行使职权,就应该认真负责地做好这件事,这既是对论坛负责、对会员负责,其实也是对自己负责。不要以为对论坛的工作我们是在尽义务,其实从中我们正在学到许多东西,正在锻炼我们自己的能力,正在获得许多朋友的真挚情感。所以,我们要把这种义务,看成是自己得到锻炼、进步、提高的过程,既然大家有这个缘分在网络中相识、相知、相友,我们还是要珍惜的。
    最后,不知二位能否听老汉一劝,大家拉拉手,消消气,多交流,多沟通,互相爱惜,互相提携,你们都是客栈的骨干,都应维护客栈的利益,希望你们最后能成为好朋友。
发表于 2005-4-19 2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诗韵很热情!
有心人,多谢谢了!有机会多聊聊!
发表于 2005-4-20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社区管理员实在不应该不与版主商量就去插手管理版块的事务,如果连这点尊重都没有,这版主不当也罢.

虽然我支持楼主的观点,但还是希望在私下进行交流沟通,以后不再出现这种插手版务的现象就好了.

^-^
发表于 2005-7-16 0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你好,消消气,喝杯茶,你是好人,
发表于 2005-12-23 2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 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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