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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拉之死[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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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30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米拉就是这么一个偏激的人,偏激是一种青春狂躁症。我像他这么大年纪时也有过。米拉会成熟的,成熟是不是以圆滑和无原则为代价呢?我这敢肯定。老实说,这个问题真不好回答。

这里好像有点不通顺:我这敢肯定。老实说,这个问题真不好回答。

或许是我理解问题,你的意思可能是开始怀疑自己的肯定.
发表于 2004-9-30 1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你象王朔的意思是,他也有个短篇《各执一词》,我在网上找不了原文,你自己找来看看。你们好象有点撞车了。手法,事因象极。当然主题还是不同的。
发表于 2004-9-30 1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电影《罗生门》的感觉也很像,不过侧重点不同,一个是通过不同人的不同说法探求事情的真相,一个是以各人不同的反应为依据试图完成对某一个人或某一类人的解构重组,以及对意义的质疑。
这种手法我很喜欢,不过确如西河所言,那几个女性角色的讲述不够生动真实
发表于 2004-9-30 15: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风之树
 楼主| 发表于 2004-9-30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进行一些小小试验。
不成熟说明我在进步。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5 18: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的供词

不错,我是个惯偷。我之所以承认这一点,我并不希望以坦白从宽的方式来减轻我的罪行。从第一天做小偷起,我就预备有一天会进监狱。不过,我要说的是,我虽然入屋行窃,但我从来不会主动伤人,更不会害人家性命。你想想,这年头除了贪官污吏,谁又会把那么多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家里?普通人家,你能偷到千儿八百,算是运气不错了。为了这么一点小钱,伤人性命,值得吗?当然,我随身是带有凶器的,有时是一把锤子,有时是一把水果刀。不过是在事主发觉时,拿出来吓吓他们。这年头,人人都知道爱惜生命,见我亮出凶器,很少有人有勇气反抗了,我就从容的开门出去。从来没人反抗过我。真的,他们都是好人,好像知道我半夜三更出来一趟不容易,基本上不为难我。前段时间,我到一个老师家里,翻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结果他醒来,提醒我到一个柜子里去找钱,结果翻到了五千元钱。我怀疑他有毛病,他还笑眯眯地跟我打招呼,叫我不要慌,他不会报警的。我当时吓的半死,越是这种从容淡定的人,越危险,越不好对付。天知道他在耍什么花样?
但是第二天,我听说他死了,据说是自杀身亡。我经常在那一带活动,认识那他。难怪我到他家行窃时他不但不反抗,还主动告诉我钱藏在哪里。原来是将死之人哦。真应验了那句老话,人之将死,其言必善。但是我想不通,他这么年纪轻轻的,家庭也不错,又没什么治不好的病症,为什么会选择轻生呢?活得不耐烦了?真他妈吃饱了撑的!什么?叫我不要讲脏话?靠!我就这个口气,你们不是要我招供吗?我什么不说,你们记录什么啊?局子我也不是进来一回两回了,别吓唬我,大不了坐几年。
好好好!我继续往下说。你别打断我,我喜欢怎么说就怎么说,要不,我就不说了。你别朝我瞪眼睛,你们那一套我见多了。又不是没吃过你们的亏。刚才说到哪里来了?对,说到第二天听说他死了。死了就死了吧。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至少我没有杀他。犯不上,就为了区区五千元,我才犯不上杀人。古话说得好,和气生财嘛。干我们这行的,也有个规矩,谋财不害命。普通人家,损失个千儿八百的,他犯不上跟我拼命,我怎么会要他性命呢?做贼也得有点职业道德嘛。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你们就不明白吗?不像某些行当,打着保卫别人的口号,行的却是敲诈靳索的勾当。好啦好啦,算我胡说八道好不好。你别打断我,惹我生气了,老子什么也不说了。我不怕你们刑讯逼供,又不是没落到你们手里过,你看,还是你们领导有经验,不像你刚出来混,只知道瞎摆谱。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5 1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的报道

(本报讯。记者马可,通讯员卫东)8月25日凌晨。我市警方经过多日伏击,成功抓获入屋盗窃杀人嫌疑犯赵某某。起获赃款8万4千5百余元。经过三天三夜的审讯,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之下,赵某某终于低下犯罪的头颅,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至此,近两三个月以来在本市流言四起的“自杀症”案侦查工作画上了句号。
大约三个月前,本市一所著名中学语言老师米拉离奇死于家中,脖子上紧紧缠着一条铁丝,挂在自家的门楣上。警方在死者家中找到一份遗书,死者声称,他的死与任何人无关。因而当时警方就以一件普通的自杀事件了结了此案。
然而,接下来的两三个月时间里,本市东区、北区和西区都出现类似的自杀案件。死者无一例外地脖子上缠着铁丝挂在门楣上,而且,都留下了自己的死与他人无关的遗书。一时间,本市市民议论纷纷,谣言四起,说是有一种来自国外的自杀症在本市流行。于是人人自危,都怀疑自己患有类似的精神疾病。
本市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即成立了以市公安局长挂帅的专案组,迅速抽调精兵强将到现场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般的线索,并进行拉网式的大搜查。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展开侦查,很快查明本市北区建设小区赵某某有重大嫌疑。
此案被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本市警方在通过《XX公安报》《XX省公安报》等新闻媒体向全国各地发出悬赏协查的同时,专案组民警先后多次奔波于本市及附近市县等犯罪嫌疑人可能作案点和落脚点,进行查控、追踪。
转眼两三个月时间过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本市警方经过多日的布控和伏击,终于成功地在作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并直捣其老巢,起获赃款8万4千5百余元,作案工具一大批。
赵某某落网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本市人民拍手称快,纷纷致电本市公安局,夸奖警方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确保一方平安。
等待赵某某的将是法律严厉的惩罚。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5 18: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米拉的遗言

到了这个时候,我得写下遗言,否则天亮就来不及了。
这是一个本身非常简单的遗言,没什么非要等到临终才能说出来的天大秘密。我要声明的是,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如果我的死惊动了警方,让他们陷入一系列无法侦破的连环案困境之中,并牵扯到许多善良无辜的人,那不是我的责任。如果我死后,许多人因此而瞎忙乎起来,做了许多到头毫无意义的工作,那是他们庸人自忧罢,我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我的死完全是出自个人选择,这是我觉得最牛逼轰轰的死法。如果死后,能在自己生前的小圈子掀起一些风波,并成为他们议论的焦点,怎么说,这都是一件极其牛逼的事情啊!
我最大的一笔遗产,五千元,在我的提示下,奉送给一位及时登门拜访小偷先生。这位小偷先生,我并不知道他也姓甚名谁,他也不认识我。但是,感谢他在我决定离开这个世界时,赶来为我送行。虽然他是歪打正着,没安什么好心。我为上帝给我安排了如此的送行者感到骄傲,他就是上门来索取的,赤裸裸地不讲道理。不会像我的情人或某些虚情假意的朋友那样,处处设身处地为我着想,道貌岸然的样子,让人感动得一塌糊涂。
告诉我的仇人们,他们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地睡觉了。恭喜他们,不必再为十年不晚的报仇君子坐卧不安。他们永远会因为我的死去,对我的诬蔑和诽谤感而到心安理得。随着我的死去,真理永远站在他们那一边,他们该弹冠相庆。同时,顺便告诉我的情人们,我从来没爱过她们任何一个人。在我眼中,她们跟操卖皮肉的性工作者没任何区别。我跟她们上床,把她们搞得高潮迭起,叫床声像旷野里的蛙鸣,绝不是因为我爱她们。我并不觉得她们出身清白,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体面的职业,就显得高人一等。事实上,在这个黑白颠倒的时代,全TM是假的。她们并不配得到我的爱和尊重,我情愿爱上一位性工作者,也不愿意爱上她们。我也不指望在我死后,她们会在我的忌日想起我,到我墓碑前献上一束鲜花。自然有人会在每年清明节和我忌日那天,到我墓前献上鲜花的。
不允许任何人,在报刊网络等任何传媒上,为我这位生前好友或仇人写任何纪念或辱骂性文字。我不是名人,你们绞尽脑汁写出来的文章,能不能在报章上发表,是一个问题。即使能在没多少限制的网络上发表了,那又有多少影响力呢?所以我劝你们还是省省吧!咱们的友情或仇恨,在我死后一笔勾消,以后谁也不欠谁。
在结束之前,再给看这份遗书的人说几句话:我现在心情平静,神态淡然,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去赶赴一场盛会,有一扇门在为我徐徐打开,我听到天籁般的音乐响起。上帝在微笑着朝我招手,好了,我马上就得放下笔,去跟上帝拥抱。再见!
发表于 2004-11-15 18: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发表于 2004-11-17 1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读的有点过瘾
发表于 2004-11-18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哥,这米拉身上有你对我的一部分印象或者说是想像,哈哈,我早就有这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8 1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西河在2004-11-18 13:05:00的发言:
黑哥,这米拉身上有你对我的一部分印象或者说是想像,哈哈,我早就有这感觉。



绕口令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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