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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夜昙花

淡然——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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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5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兄:还是不能够写,呵呵。
先学习再说:)
 楼主| 发表于 2005-4-5 17: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刀样的花

  很多年之后,能否记起现在看过的一篇文章?
  当我回想的时候,过去背诵过的许多篇章已忘得好似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再次去看,仍然是崭新的——也会有些文章似曾相识,但如果不是翻到那一页,也许永远不会想起。
  不过,仍然会有些文章会留下很深的印象,无论文中的句子还是当时阅读时的感受。如唐敏的《女孩子的花》。这篇文章在我的记忆中保存了十余年,每当我看到水仙的时候,总会想起这样的句子:“丈夫名叫金盏,妻子名叫百叶。”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是:每年冬季买水仙时,总要一再询问小贩:“哪球是单瓣的?”我希望能够把金盏和百叶共装一盆里。
  最初看这篇文章只觉得美,特别特别的美,但究竟美在哪里却一无所知。今日再看,仍是喜欢。其文字如水仙,淡而芬芳;其结构从水仙写到对生男生女的看法,再写到骨子里对女孩子的珍爱,水仙一直贯穿其中。它展现了一个女性细致善感的内心:从女孩到女人再到母亲。
  十多年前,我还是一个女孩,十年多后,我已是一个女孩的母亲。但无论在哪一个阶段,每当我看这篇文章,都会有种骄傲的感觉,为自己身为女人。身为女人的美好,不在于世事的磨练,也不在于他人的给予,只在自己内心的那抹坚韧刚烈和对身外世界细微的感知。
  我一直记得这样的句子:“这就是女孩子的花,刀样的花。”
  刀样的花。
  后来又看过许多关于花的文章,但再没有哪篇文章如这篇一样,纯美,长久。

2005-3-28
发表于 2005-4-6 1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发表于 2005-4-6 15: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0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涛:呵呵。

人晕:请讲课吧:)
发表于 2005-4-8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发表于 2005-4-8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跟,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楼上两位:)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雪交出了它藏匿的东西

  临睡前,随意翻看放在枕边的书。看到了鲍尔吉原野的名字,就翻到那一页。看着看着,被一个句子震动:“雪在阳光的追问下,一点点交出了它藏匿的所有东西”,真美呀,这样的句子。反反复复看了四五遍,想背下来,又明白还是会忘记,忙找纸和笔。记下来后觉得还是不够,想把这一刻的感受向谁说说,知道女儿必定会喜欢,她却已在身侧呼呼呼地睡得正甜。任我一人对着这个句子微笑,微笑,然后,体会到自己心里有些东西正一点点地年轻下去。
  语言真是非常奇妙的东西,同一件事,换种说法感受就完完全全不一样。如果这样写:雪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点点地融化了,露出了被它盖住的东西。诗的意味、纯净如水的质地,还有悄悄的智慧和那么一点点的顽皮就完全消失。这就是文字的功夫和独到的观察吧。
  《麻雀街》,非常短的文章,写的是下雪后,煤堆等许多东西被雪盖住,麻雀在雪上起舞。雪化时,脏乱的东西又暴露了出来,但人们对这些脏乱习以为常,无动于衷。非常简单,但文字却魅力十足。作者的角度不停地转换,以雪的角度说:“雪花毛绒绒地趴在煤的身上,不让它们再黑了”,又从煤的角度说:“而黑色还是会露出来,在雪落不到的角度,证明自己仍然是煤,不能骗了别人的眼睛。”又站在麻雀的角度说:“雪停下后,麻雀在上面翩跹起舞,举行冬奥会。”象童话,纯净透明;象诗,回味悠长。
  尾句是:“麻雀看到满街稀里哗啦的泥浆和残雪,不禁忧愁,这条街以后怎么办呢?而人对此毫不在意,在泥水上匆匆来去。他们真是太能忍受了,麻雀想。” 非常静,非常美, 表达了自己想要表达的,仍然不失诗意。
  这篇文章正是一种典范:细致地观察现实生活后,诗意的表达。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对事物的看法和感受都不同,问题在于怎么用文字抓住那份独特。另一方面,又要不重复别人的眼光,用属于自己的、崭新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一切。
 观察和语言,真是深奥的学问,这些书越看下去,越发现:学无涯。
发表于 2005-4-11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书有所得,很好。
发表于 2005-4-14 16: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何时才能象昙花般认真地读书.
把中国话说得象中国话.有道理.
发表于 2005-4-19 17: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才听过《带刀的女子》,这里又看刀样的花。我没见过真的水仙,父亲较迷信,水仙老在冬日开放,在我看来是美丽而且清高的,在他看来,过年时候家里有白花就是不吉利。所以,一直未养,却在心里暗暗叫劲:将来我自己的家里,冬天里是要住满水仙的!
  珠儿姐:想你了。
发表于 2005-4-20 0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来了,惦记昙花。
发表于 2005-4-20 0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过了。
发表于 2005-4-20 1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雨夜昙花在2005-4-8 9:17:00的发言:
不扭着脖子说话

  我猜测《雅俗由之》是邓友梅为解释一些事而写的文章。
  《那五》写出来后,大约是汪曾祺吧,说那是通俗小说。我想,大陆的名家都不愿听到这样的话,大家总认为通俗的就不是一流的作品,因为通俗有时候等同于畅销,而文学却是寂寞的。我记得有位作家形容这点时用过一个很好的比喻:“纸币在市面流行,金子却总是被收藏起来”。
  《雅俗由之》倒没有把雅和俗对立起来,因为《诗经》的“国风”原是顺口溜,可是不敢说它俗,经典著作《红楼梦》也实在无法说清是雅还是俗。其实我对雅或俗倒无所谓,只要文章好看就成,就是地摊文学也会买回来看看究竟写些什么。
  我喜欢《雅俗由之》这篇文章并反反复复看几遍,是因为其中写到了写作的一些窍门:邓友梅称自己年轻时想混入雅群,但现在已不喜欢那样的文章了,说“装腔作势”。他认为写文章先要“把中国话说得象中国话”。这句话使我想起轻不狂和我说的一句话来:“你什么时候能够不扭着脖子说话?”
  过去倒不觉得我写写涂涂的那些文字有什么不自然的,直到轻不狂一个字一个字地帮我揪出来,现在读过去的文字,也觉得不够顺畅了。当然有朋友说也许是因为年龄的缘故,年岁渐长,就会慢慢喜欢上平实。
  邓友梅说“把中国话说得象中国话”这一条简单的道理他弄了半辈子才明白,因此“办起来更不易,得下点功夫”。他还说:“写小说要‘引人入胜’,文章得能‘上口’。”

2005-4-5


昙话,你的体会我同意。邓友梅的话也有道理。
但是,我觉得,文字没有千篇一律的写法。文学和通俗毕竟是有差别的。
抒情和“引人入胜”,“上口”没有必然的联系。后者不能代替、包揽前者。
就比如老轻写的“初为人父”那篇吧,虽然白描得引入如胜,但相比之下抒情上是不够的,语言也不够美丽、飘动,爱的深度未能写出多少来。
“引入如胜”和“上口”的文字,是为读者而写,抒情往往不足。
抒情的文字,只为自己而写,为抒发二写,并不在乎“引入”,“上口”,更不会迎合读者的口味去“通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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