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7日 阴有阵雨 第10周星期三
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但我却一直记得他。我真正爱听爱唱粤语歌应该是从谭咏麟的这首《忘不了你》开始的。原因倒不是这首歌当时很流行,而是他时常唱着这首歌,并对我说这是他的至爱金曲,过不了多久他的至爱转向张国荣的《共同度过》。
他是我读高一时的一个邻居,高我两届,和我堂哥是死党。每天放学回来,他、我、堂哥和堂弟四人就拿上篮球到后面医院半山腰上的一个篮球场打篮球。在去和回的路上他总喜欢唱《忘不了你》,或吹着口哨。没办法,不知不觉,竟然我也学会唱了。
篮球方面他是个高手。在平时玩球过程中他给我和堂弟进行了无意识的指导,我和堂弟进行了有意识的学习和训练,使我俩球技大有提高。居然我成了班级篮球队一员,此人功不可末。
第一年高考他没考上,可能是因为打球吧。于是他,重读一年。这一年,只在周六他才和我们一起去打打球,而这时我发现他手上总拿着一个袖珍小本本,时不时看看,嘴里念念有词。(你猜他在干什么?)后来这一招我也常常用。
晚上11点了,该睡觉了。我熄了灯,嘴里轻哼着张国荣的《共同度过》,看着窗外对面四楼的一个房间灯还亮着。他时而用手枕着头,作冥思状;时而手捧着书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嘴如鸡啄米;时而又停下来,摇了摇头。凌晨2点了,我起来屙夜尿,看见:灯还亮着。
不知道他考上没有。忘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7 10:30:2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