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个问题,这次辩论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反方两辫的帖子大部分都是从网上抄袭而来,请看:
教育腐败,学生有责?(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
如何看待教育腐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校长潘云鹤日前表示:“教育腐败的现象不仅限于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现象,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同样属于教育腐败。教育腐败,学生也有责任。”(人民网3月9日)
教育腐败横行,已深为公众诟病。
作为大学校长的潘云鹤主动为教育腐败会诊,体现了业内人士的责任。但是,把教育腐败的原因推到学生身上,宣称“教育腐败,学生有责”,恕我孤陋寡闻,还是第一次听说。潘云鹤校长的说法可谓一家之言,但我以为,这种一家之言未免荒唐得太离谱。
诚如潘校长所言,教育腐败是个广泛的概念,不应该老是揪着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现象不放;也诚如潘校长所言,大学生、研究生抄袭造假的现象确实存在。但无须讳言的是,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由教育管理者直接导致的腐败行为,肯定要比论文抄袭等由学生直接参与的错误行为更突出,危害面也更宽。潘云鹤校长对由教育管理者导致的腐败行为避而不谈,片面强调大学生、研究生导致的抄袭和造假,这不能不说是避重就轻。
更为关键的是,潘校长理当明白,即便出现了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行为,教育管理者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诚然,大学生、研究生都已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人,应该为自己的抄袭造假行为负责,但是,大学生、研究生是受教育的对象,学校有责任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的培养目标中,理当包含培养学生良好学术品格的内容。大学生、研究生抄袭造假成风,表明学校在学生品德教育方面的失职,教育管理者难辞其咎。
再者,学生抄袭论文等行为是否应该界定为教育腐败,也值得考量。凡腐败,必定以权力资源作为本钱。很明显,相对教育管理者而言,学生即便是大学生几乎不占有任何权力资源。因此,与其说大学生抄袭论文是教育腐败,不如说是违反校纪校规。不仅如此,以抄袭论文糊弄教师的学生,他们本身是教育的不合格产品。换言之,他们是低劣教育的受害者。教育管理者不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还给违纪学生扣上“腐败”的帽子,这对学生无疑很不公平。
校园是对未成年人成长影响最大的环境,学生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教育管理者的影响。因此,打击教育腐败的着力点,肯定在于严格规范教育管理者的行为,而不是拿学生是问。教育管理者把教育腐败的责任推卸到学生身上,恕我直言,这种行为是在乱泼污水。
( 责任编辑:xiaobohu )
学生用什么来腐败? (中国金融网 http://www.zgjrw.com 2005年3月11日 16点16分 )
2005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校长潘云鹤说:“教育腐败的现象不仅限于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现象,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同样属于教育腐败。教育腐败,学生也有责任。”
看了这则新闻我惊诧,原来学生也可以成为教育腐败的主体,并应该为其行为负责。要是大学生、研究生看了这则消息,说不定会说一句俏皮话:“我也想腐败啊,但是我够格么?”
?? 何谓“腐败”,腐败是权力的附庸。要成为腐败主体一般要满足的条件是:掌握公共管理权力,并把掌握的这种权力非公共地使用,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结果侵占、损害他人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腐败的,只有拥有某些管理权力、拥有垄断资源者才有可能腐败。同理,就大学生而言,他们拥有的是何种公共管理权力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 诚然,大学生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等行为,的确是教育领域的一种失范、是一种不道德。不道德行为往往和教育腐败交织起来,形成一团迷雾,让很多人身陷迷雾,没有辨明“教育腐败”和“不道德”,竟然要把“教育腐败”的扳子打向手中无权的大学生。
?? 教育领域的“不道德”和“教育腐败”,虽然都是教育领域的失范问题,但是二者有显著的区别,我们对此还是有区分的必要。教育领域的不道德行径,是属于个人行为层面的失范问题;而教育领域的腐败则是管理制度层面的问题。无论是从性质还是后果来看,不可同日而语。
?? 教育领域的腐败集中表现在两类人身上:一类是在教育领域内拥有管理权力者,他们非正常地使用管理权力谋取利益,与金钱、财物的交易为主。搞“学与钱”,“学与权”的交易,例如在教学管理、在学术管理、在科研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产生的腐败。二是社会管理的权力执掌者,将社会的管理权力直接地渗透到教育领域。例如掌权者盗卖文凭谋取暴利。
?? 学生没有权力,不可能“以权谋私”,当然也不可能“教育腐败”。但是在教育腐败“学与钱”,“学与权”的权力寻租时,学生往往是相对人,比如腐败者是“卖文凭”的,相对学生可能是“买文凭”的,好比一个贪污受贿,一个行贿。不可否认学生对教育资源有着强烈的需求,为达到目的采用不正当手段,滋生了“教育腐败”,从这个层面说,“教育腐败”学生也应该“负责”。
?? 但是因为“剽窃”这个不诚信的行为,就给学生扣上“教育腐败”的大帽子,实在不妥。要是劝学生们不做“教育腐败”的温床,要为“教育腐败”负责的话,这倒是很中肯。
(责任编辑:练习)
来源: 红网 作者:普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 10:51:0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