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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本版不仅仅为辩论赛而设,所以本帖也与本次辩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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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2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在辩论之初就已详细发布在双方网站。

既然任命有主持人,评委,辩手,啦啦队,那么大家都要站好自己的位置。

“不成规矩不成方圆”,相信明白人都能懂得这个道理,固此我支持主持人的作法,关于质疑最终由评委来定夺,大家继续。
发表于 2005-4-1 0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主持人的判决,毕竟反驳一篇盖章文学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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