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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原创]——给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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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5 15: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江—5—细妹

梅江—5—细妹

因为想妹想到痴,人人话我患相思,阿妈看到咁大事,断枝柑子桔坏哩,搭信妹子来护理。
哥哥得病妹着惊,手捡灯笼漏夜行,盘山过岭走小路,心里着慌步打颤,匆匆赶来敲门铃。大妈开门出来迎,牵着妹子泪暗弹,双手掀开绫罗帐,但闻一阵咳嗽声,急问阿哥病重轻。——客家山歌

炎热的夏季槐岗村在漫长的午睡。睡梦中听到尖锐悠长的歌声,一节一节高高低低,我惊醒感觉声音就在窗下。后窗外是一小片竹林,竹子后面站个老妇人望着前方也就是我们宿舍唱山歌。不知晓的人以为是个神经病,槐岗村民早已习惯阿婆每日午后一歌。阿兰说是她姑婆。姑婆的故事竟然象古老的神话传说“望夫涯”和中国版本电影“绝唱”:解放前丈夫参军离开家乡从此杳无音迅,姑婆经历几十年风雨没有再嫁。

阿兰的父母兄弟早迁移到惠州广州,只兰一个人陪着姑婆。阿兰在公司做清洁工,每天早上打扫办公区的卫生,她把田地租给外地人种,还经营着一个士多店。

北京某设计院驻梅城工程的设计师李杰租住阿兰家的一间屋。阿兰煲的汤在村里很有名气,十日内不会有任何的重复。李杰吃厌单位食堂的寡淡,兰的饭菜几乎是美食。“阿杰来喝汤啊,我多加了一碗水”。后来同事如果找不到李杰就找阿兰,找到阿兰就一定找得到李杰,无论白天或者黑夜。
项目即将结束时李杰回了北京。没有人认为他还会回来,劝阿兰另找男朋友,“别学你姑婆做第二个老姑婆啦”。阿兰笑笑。然而李杰回来了带走了阿兰,人们都认为李杰真是个有良心的人。

深夜酒后的人最容易坦白,李杰在离开槐岗时醉了:爸爸妈妈在四川建筑单位工作,工作造成长期分居离异了。继父在北京设计院负责四川项目时与其母相识结婚、带李杰到北京读书。可是四川、北京都不是家啊。内心里感觉到阿兰是使自己最安定的人,跟阿兰在一起就是家的感觉。

李杰的话许是为他的行为做了注解。在变革的时代,什么东西都在变化,无时无刻都在变化,我们无法限制自己和别人和其他事物的变化。那些永恒不变的超越世俗的一直是我们歌颂的和追求的。
懂得太多了,年龄身高收入等数据是那么精确,惟独不知道了怎么解释什么是爱情和婚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7 17:02:13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5-7-5 1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灌

河源地水
 楼主| 发表于 2005-7-5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惠州地山
 楼主| 发表于 2005-7-7 15: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江—6—无题

梅江—6—无题

有些事情从来没有办法以其完整的面目示人,那或者只能当作省略号而无法用文字表达的意象,又或是当今法律尚未完备约束的一个条款。周遭的事无非是一个个旋涡,螺旋式的下坠并在多个节点上屡次地碰撞。——

梅:主任一定要送的那套珠链价值多少钱呢?明天工作时间公开场合还钱给他,说是还他的钱。

梅:今天主任大发脾气了,上报到局里数据不对,需要科里人晚上加班重新做。复核一编自己做的是正确的,汇报给他说有事不能加班了。

今天主任说:阿梅,如果我年轻20岁,我会娶你为妻的。
梅:前几天我回局里,阿霞姐问我有没发现你有女人,让我经常汇报给她呢。”
主任:你不要跟她讲。晚上有业务吃饭,你跟我一起去。
梅:不去了头很晕。医生安排打吊针补糖。

怎么办呢?要向上级领导投诉吗?在这个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造成长期分居离婚率很高的建筑单位,局长私下都说了:离家200公里允许再成一个家但不能离婚。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人们对于男女之事相对地宽容自由,投诉的结果很可能影响工作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要向法律部门诉讼吗?可是没有确定的人身伤害,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依据,胜算绝少的。没有到鱼死网破的程度,还是继续敷衍和拖延吧。
好在每年有新毕业生到来,主任转移了目标,主任只喜欢学院派的毕业生。好在项目要结束了。

————相关链接
关于性骚扰,学术界至今未有一种统一的、公认的定义。有一种定义是这样的:性骚扰是指一方利用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对不情愿的另一方施加的性需索,最常见的是雇主对雇员的性要求,上级对下级的性要求,治疗师对治疗者的性要求等。
在中国,因为“Sexual Harassment”是舶来品,中国人根据字面含义将其翻译为“性骚扰”,并从“性骚扰”的字面含义将原本“Sexual Harassment”的含义加以泛化,将同等地位的人如同事、朋友、 同学之间的骚扰也统统归为性骚扰,甚至将一些如公共汽车上的行为也归为性骚扰。这当然与这个时代总体对性骚扰问题的高度关注有关系。实际上,自古以来,中国就存在“性骚扰”行为,只不过不存在“性骚扰”这个词语而已。像中国1997年刑法典取消的“流氓罪”中的流氓行为实质上是性骚扰行为的一种。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这些隐含的规定究竟在活生生的案件发生之后能够给当事人提供多大的法律帮助是值得我们怀疑的。
法律是滞后的,法律也是反映现实的迫切需要的,在中国的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性骚扰行为也许是当今的立法者应当考虑的问题。当然,泛化的禁止并不是对此问题的最好的解决途径,细化的、有操作性的、具体的、能够给予当事人以法律救助的法律条文才是我们需要的
 楼主| 发表于 2005-7-7 16: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江—7—一个人

梅江—7—一个人

从顶楼天台望出去,前面是个四季都能够打捞到鱼的池塘;右边是通往梅城羊城的国道;左边是错落的民居;左前方是高耸的烟囱和厂房,如果是停电的夜里向左远望到的点点亮光是梅城的万家灯火;后面是竹林,竹林后面是民居,民居后面是一块块水田和果树林。
清凉的春季可以闻到到沙田柚花的清香。炎热的漫长的夏夜,可以去后面村子里散步,与老乡搭讪到他家门厅里喝苦丁茶聊天,也可以在槐岗村操场打球;雨季望天井上边四方的天空你会怀疑自己就是那个井底之蛙;湿冷的冬夜后太阳出来之前你会看到那部轿车的车顶披着一层白色晶莹的水晶。
如何打发过多的时间、没有任何业余活动的工地生活呢?你可以看书学习看电视听音乐,可以去梅城消费。也还可以赌博,有些职工民工会去周边寻求女性的安慰。

要离开梅江了,不知道以后要淌过哪条河跨越哪条江?实际上在过程之中可能体验到了处于陌生环境中的惊慌失措或者豁然开朗后的欣喜若狂,但还是粗糙一点吧,别什么什么的都要做个总结。一个智者对你说过:假如人生象一列行进中的火车,普通的人只能看到所经过的风景,只有个别的先知才能看到前方目标。

已经经历正在经历或者将要经历的,能够永远陪伴你的是父母是兄弟姐妹是朋友是爱人是子女?更多更多的时候和事情是需要一个人来面对的,譬如写文字,譬如自省,譬如感悟,譬如选择,譬如学习参加重要的考试,譬如社会上性别上不公平的竞争,譬如出差,譬如承担工作,譬如家庭中的角色……。一如预言,你只是千千万万人类中普通的一员,无论以后经历什么都勇敢地面对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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