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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女人一生中有多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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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1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余杰?听说过这个人,呵呵,早先是个愤青,后来就消失了,估计是当反动派了吧,哈哈!
发表于 2004-10-11 13: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人家活得滋润着呢。只会无端臆测。
发表于 2004-10-11 1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疯河跟余杰还是铁哥们儿吖
发表于 2004-10-11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完全是。
发表于 2004-10-11 1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是单相思
发表于 2004-10-11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来这么多相思,你这都什么毛病,读了人家一点文章就相思?象你们这些小女人呀!没出息
发表于 2004-10-11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恼羞成怒了吧
发表于 2004-10-11 14: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这话还真要那么点勇气!
发表于 2004-10-11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左手赞成,右手反对.
发表于 2004-10-11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表明赞同,内心反对!

关于余杰,现在在主流媒体上已经见不到了,到是在很多被我国官方打压的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只能通过一些小手段来进入的)上常见这个名字!因此,估计他是被官方××啦,呵呵!
发表于 2004-10-12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衍生出的问题之外:
看到一个标题:“精神出轨与肉体出轨哪个不能原谅”
此标题我已看了良久,心理一直感到茫然。在我的认识里标题本身就不可理解,或者感到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如何回答都让人感到没有说服力。如果非让我从‘是’与‘否’中选答案我肯定会弃权,因为在我的认识里它是极其矛盾的。
   首先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是不是好人的时候,首先看他是不是干了坏事,其次是看做了多少好事,如此评价一个人是很正确的,法律也是如此对待每一个人。人们不太会问一个人做事情时候的是什么感受,只要你做了好事你就是好人,反之亦然。我感到如此评价一个人很正确。也正因为如此评价一个人社会才井然有序,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不管你在什么景况下杀人,只是你杀人了就要判死刑,再轻的也要无期徒刑,你即便有充分的理由至少也要判几年,这就是说不管你有多充足的理由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就会受刑法的处分。其实我们在生活里何尝不是如此,其实对精神的过度关注是错误,也是现代人的弊病。试问一个人总是在做违背道德的事情,又为自己找‘我心理没有这么想’,你会信吗!?,反之一个人一直到死没有做一件坏事,你还会认为他是坏人吗!?。我们的社会最终以行为评价人的,我们自己也一样。
   再说说精神背叛与肉体背叛哪个不能原谅,其实其道理与上面说的一样,对此其实没有原不原谅之说,哪一种背叛都是背叛,再说行为是心理的最终产物,只要你的行为不是被外界的力量无法控制,就代表你的心理,对此任何人不能‘狡辩’,反之你一生在行为上没有背叛充其量会说‘刀子嘴豆腐心’。这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能不代表自己的心理,如若没有任何行为的心理,我们还是以他的行为来评价他,这种评价是很真实的。
   再说说你的爱人对你的背叛你能不能原谅,我想原谅也对不原谅也对,对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这种回答可以看做是对自己生活的认识与评估,无所谓对其本身事物的真正态度。我们在对一个事物做选择时很少看事物其本身的原本价值,而是看自己的情况再表达,这是很现实的。例如我们到商场买冰箱主要是根据自己带了多少钱再看冰箱,我们不可能兜里只带了2000元钱去看10000元钱的冰箱。其实傻子也知道贵的东西好。对于背叛的原不原谅也是如此,其实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
   在此想要说自己对婚姻的体外话,我们每个人都要精心地维护婚姻
  (从心理到行为),婚姻一旦有了裂痕就很难补救。从小我听到一句话
  (你们也肯定听说过:不止一次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精神出轨与肉体出轨哪个不能原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本身又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去考虑。一方面是,我能不能原谅对方的(精神或肉体)出轨,另一方面是我能不能出轨(或则说我该怎么出轨)。或许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考虑都基于后一种心里来回答的吧?这么说来对这一主体的回答是一个很嘲讽人的了。因为对此问题回答,不是我原不原谅对方出轨----更多的是成了我出轨以后对方原不原谅我的问题了。
   这么说来,对主题的回答成了一个为自己狡辩的过程了。因为你在回答时,你同时表明了二个问题。一方面时对方不能背叛我,另一方面我可以适当的出轨(你或许回答的很漂亮,冠冕堂皇)。本来是能不能原谅的问题,最终成了“对别人是马克思主义,对自己是自由主义”了。--------这个话题越说越是一滩泥浆,没有任何意义,失去了原来的面貌。
   婚姻更多的是来自互相间的接纳和原谅,更多的是来自对自己行为的负责。任何一种行为都是一种精神的产物,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当然也有例外,如同电脑深受病毒(现在病毒也挺多,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欢乐时光等等)的侵害时它不听键盘和鼠标指令。电脑犯这种糊涂病时,经常玩电脑的人或许都很清楚其 毛病吧。
发表于 2004-10-14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也喜欢过,因为象自己,包括语言的风格,但是后来自己成熟些了,他却没落了,曾经比我年长四五岁的人。
发表于 2004-10-15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啊,当然赞成!
不但赞成还在大力宣传.只不过,自己老婆例外.
发表于 2004-10-15 1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晕是个口头革命派,大男子主义!!!坚决打倒!!!

男人和女人都需要爱情和友情两种情感的滋养,我同意月姐的观点,女人如果只生活在自己的小家庭里,生活在一成不变的生活圈子里,就会变的狭隘和偏执,现在热播的电视剧《中国式离婚》中的林小枫就是一个将爱情视为一切女人,结果她不仅失去了爱情还变成了失去理智的女人。女人在一生中有几个男性知已,会让她变的丰富多彩,但女人在交男性朋友的时候,也要把握好爱情和友情的分寸,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生活变成一团乱麻。
发表于 2004-10-21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月的这文曾经读过,当时笑笑,感觉很有意思,现在读来,怎么会有点涩涩的呢?
“女人生命中的男人,往往是女人们一生中的所有,相伴到老的那位或许就是你所有男人们优点的组和吧。”应该是 “相伴到老的那位或许就是你所有男人们缺点的组和吧。”当然不是绝对,想想有没有道理啊?和和~~有人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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