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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渭北人家之二:唐皇陵下一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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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4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羊肉泡馍的诱惑终是抵不过对疲劳的恐惧,高红去康复路扛活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就放弃了。他的肩膀受不了那种重物的压迫,没几天下来就红肿得不能去碰了。李文化劝他在住所里休息,自己仍然每天出去。这种无聊的日子让高红的情绪时好时坏,西北冬天的寒冷似乎要冻结住人们对生活的所有热情。这个冬天没有下雪,西北风却肆无忌惮的从高楼背后趁着所有缝隙钻进城市中,空气被寒冷稀释得让人张不开嘴。高红躺在空荡荡地宿舍里,望着土黄色的屋顶发呆,在某个瞬间他突然莫名地就思念起唐皇陵来。与其说是思念高尧村,还不如说他思念的是母亲烧得烙屁股的热土坑,思念和高启胜钻进一个被窝里做那些看似荒堂却令人无比向往的白日梦。看着李文化每天早出晚归,高红奇怪这个瘦小的长安人为何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劳累一天后晚上李文化的情绪还是异常高涨,唠唠叨叨着自己心中美好的愿望。他想供弟妹们上大学,想给母亲治好病,想盖一院敞亮的新房子,还想给年迈的奶奶制一副上好的棺木,当然,他还想娶个会过日子的女子做媳妇呢。一直唠叨到高红都有些迷迷糊糊地没有应他的话才肯罢休,只是半夜里,高红常常被李文化沉重的呻吟声惊醒,他许是太累了。可是第二天早上照样能看到他精神饱满地赶往康复路。
    腊月的时候,李文化更加的忙碌,常常深更半夜才回到宿舍。他的话明显得少了很多,一回来就困得不行。休息了一阵子高红想再去和李文化一起扛活,他想挣上一套西服,好在过年时穿回唐皇陵去。不论自己在外面有多么卑微,他不想让家乡的人看到他依然那么狼狈,他要光光鲜鲜地回家去过年。李文化二话没说就又带着高红去见了老板娘,因为生意火爆,老板娘没有任何异议的就答应了下来,看来她并没有计较高红中途的那段消失。在扛包的同时偶尔老板娘也让高红做些记帐填单子的轻活,因为高红有着高中毕业的文化。这期间高红知道了老板娘有个不务正业的老公,名字叫唐金枝。最初听到这个名字,高红还以为是老板娘自己的名字,在知道是老板的名字时,高红暗地里笑得前仰后合,这南方人可真怪,怎么取了这么个女人气的名字?当见到老板的时候他却笑不出来了,那是一个长相极为一般而且右手有残疾的中年男人,起码比老板娘的岁数大了一倍。高红终于知道,有钱就会有一切,这个男人长相不好且有残缺,但是人家有钱,据说有着上百万元的资产,店面不止这一家。男人整天不做事,只在外面喝酒赌博,偶尔回店里来也只是转转看看,一脸趾高气扬的凶恶相。高红打心眼里讨厌这个南方男人,并不只是因为他常对他和李文化高声的吆三喝四,还有那身上所沾染的一股邪气!老板对老板娘也不是很好,老板娘倒是没有什么架子,整天忙忙碌碌地照顾营生。
    年根儿的康复路是忙乱而热闹的,到处都充溢着与金钱有关的高声低语,摊位与摊位之间,买主与卖主之间,无不为了这个一年中最为关键的黄金时节努力着,整个商场里的气氛让人感觉不到寒冷。                    </P><>    这一天刚刚下完一整车的货物,高红和李文化去店里领当天的工资。难得的是老板也在店里,神情焉焉地坐在一堆成品西装上,那只永远抬不起来的右手无力的低垂着,像一段毫无生气的木棍。老板娘好像也不高兴,但也强装若无其事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正当他们接过钱刚想出门的时候,门外突然涌进来一群凶神恶煞手持棍棒的人来,他们不由分说就直奔唐金枝围攻过来。正好李文化站在唐金枝的前面,这个残废的人竟一下子变得灵敏起来,他一把抓过李文化往前推了一把,一根碗口粗的铁棒就直接落在了李文化的头上,他自己倒是趁着混乱从后面的通道里逃了出去。场面一下子混乱不堪,李文化闷声倒了下去,脑袋上立时流出来的不是血,而是一股白白粘稠的液体。高红吓傻了,老板娘吓傻了,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傻了,那帮发现打错了人的打手们只愣了瞬间就一哄而散了。回过神来的高红连忙俯下身去拉李文化的衣服,然而这个可怜的青年,在无半点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已经毙命于那致命的一棒了,那流出来的白色液体是他的脑浆!(未完待续)</P>
 楼主| 发表于 2004-4-14 1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李文化死了,他让高红生平第一次亲眼目睹了一个生命的结束,那样的无力,那样的猝不及防。这件事在高红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隐痛。对于人性,对于生命的思考,开始在这个刚刚跨过二十岁的年轻人心中渐渐地沉重起来。到如今回想起当初的一幕,他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曾经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事情。懵懵懂懂地被前来处理的警察询问目击事实,懵懵懂懂地跟着慌乱的老板娘把已经断了气的李文化送到四医大附属医院,其实他们都明白,这已经是与事无补了,李文化已经断了气!他的手里还紧紧地攥着老板娘发的二十三块钱的工资,脖子里潮乎乎地汗味和头上流出来的脑浆和鲜血混合在一起,使他的面容看上去异常的可怜。那双来不及闭上的眼睛不知道在忙乱中被谁盖上了一件旧衣服,他就这样还存在着一点温度的身体靠在高红身上一路到了医院,一直到急诊室里的医生丢过来个白眼冷漠的说了句:已经断气多时了!高红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身边的地上躺着李文化的尸体。接着有车把李文化推进了太平间,接着老板娘把高红带出了医院。接着处理的结果是:李文化的母亲来拿走了唐金枝作为老板给雇主的抚恤金三千块钱,并用一辆农用拖拉机拉走了李文化的尸体。公安局对李文化的死因处理是意外死亡,虽然高红知道这个意外实在是太牵强了,处理结果是唐金枝用金钱四处活动来的。可是谁又能为李文化讨回公道来?高红永远都不会忘记李文化母亲脸上那种几近麻木的表情,这个四十多岁的农妇身躯已经萎缩得像个六峋老妪一样,她只是手里捏着那叠纸钞嘴里不停的嘟囔着,谁也没听清楚她说的是什么。
    就这样去了,三千块钱结束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高红回想起往日的点点滴滴,李文化时常乐呵呵的笑脸,李文化在讲述家乡苦日子时的无奈,李文化期望弟妹们考上大学希望过上好日子的满脸憧憬,和李文化那双比年龄老了好几倍的粗手,这一切无不时时地在高红的脑海中像过电影似的一一浮现。他甚至对这间空荡荡地宿舍产生了强烈的恐惧,一个人夜里都不敢踏实的睡去。高红想家了,他开始不断的思念起唐皇陵上的高尧村,想念母亲烧得烙屁股的热土炕,想念与他无话不谈的高启胜,甚至他会莫明其妙的想念那个有着一张寡白的瘦长脸的高小民来,那左摇右摆的罗圈腿好像一下子都不怎么难看了呢。
    高红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的早饭时间,站在了唐皇陵上的那个候车点上。他是赶最早的一班车回来的,手里提着一个不太大的包包。那包包里面有老板娘在处理了李文化的事情后的第二天,亲自送到仪表工厂园林工宿舍里来的一身西服,西服的颜色是他最喜爱的深兰色,双排扣的,袖口有个醒目的商标。高红在刚踏进康复路的时候就不止一次的想像着自己如果能穿上这样一身西装,里面再配上一件白衬衫,如果可能再打上一根城里人戴的大红格子领带,那该多神气啊。凭自己这副挺拔的身材,一定是全唐皇陵上最出彩的后生呢。可是现在,他身上依旧穿着仪表工厂的工作服,他不想去碰那套向往以久的西服,一看到它他就会想起惨死的李文化,想起他们一起工作一起扛活的日子。仪表厂的工作服是藏青色的夹克式样子,虽然里面穿了厚厚的毛衣,但穿在高红的身上还是显得帅气不少。高红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把拉链一直拉到了头,唐皇陵的腊月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啊。</P><>    年的气氛在高尧村里几口沸腾的大锅里被煮得热气腾腾的,大人小孩儿高呼小叫的围着场院看热闹。高平安的爸爸高继成是村里有名的杀猪能手,他一只手能按得一口大肥猪不能动弹,腾出另一只手一刀捅下去,大肥猪便嚎叫着结束了自己被主人家好好优待了一个腊月的生命,腊月二十三是杀猪的日子。
       “屋里的,你麻利些,血都快凉咧!”高继成扯开那冲天的嗓门喊叫着,他的女人便急急忙忙地捧着一个面盆跑了出来,对着猪脖子上那个还在冒着热气的血窟窿接过去,不一会就接满一盆新鲜的热猪。灶间里的笼屉已经上了锅,就等着热猪血拌了面放上去呢。猪血笆笆可是最好吃的东西,高平安喜欢吃,他便也殷勤地在灶间给他妈烧火。望着灶膛里熊熊燃烧着的火焰,高平安的思绪飞出去好远。不知道李小叶和刘红蔓回到河东还有没有再去揽活,不知道好朋友高启胜究竟知道那两个女子的一些什么事情,总感觉前阵子他们神神秘秘地。他情不自禁的抚摸着手腕上戴着的护腕,护腕已经有些脏了,可是他舍不得脱下来洗洗。那是刘红蔓送给他的,她经常笑他用一条手帕包着手腕来模仿李小龙腕上那神气的铁护腕,所以在回到河东的时候特意从体育用品商店买来一副雪白的胶制护腕送给了他。在高平安的心目中,刘红蔓脸上那时常沉静的笑容里有着令人依恋的温暖,她的身上有种让人感到安全的母性的气息。总之和她在一起有种让人想忘也忘不了的感觉,这感觉常常使他脸红心跳地不敢去看那又明亮的大眼睛,其实他知道,那双眼睛里清澈得一无所有,或许她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过呢。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失落落地不是滋味。
       “你个混球,火都要灭咧,你愣啥神哩?”母亲的一声断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赶紧往灶间塞了把柴禾,就听外面有人喊他的名字。
       “平安,快出来,红娃和晖晖都回来了,咱谝走!”是启胜的声音,那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兴奋,高平安不禁皱了皱眉。他从心里不太喜欢高红,虽然高红还是他门宗里的兄弟,他要称呼高红的爸爸为三伯。他觉得高红虚荣得不像个陵上的人,现在去了省城混世事,不知道会有多清高多了不起了呢。高晖还好一些,一点都没有大学生的架子。心里这样想着,便应了一声走出灶间。(未完待续)</P>
 楼主| 发表于 2004-4-14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启胜的这个冬天过得并不温暖,尽管沉稳的性格让他具有处事不惊的耐心,但是这个冬天的焦虑还是让他有些措手无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两个河东女子的所有事情都会让他不自觉的去注意,去上心了。自从知道了刘红蔓的事情后,他试图接近过她,但总是被她警觉的回避了,反倒她们两个和高小民走得越来越近。这让高启胜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是想帮她们的,而对于高小民的居心,高启胜认为奸诈的“高跛子”绝不会有那么好的心眼儿去为她们解围解难的。也并不是说高启胜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据常理来看,高跛子从来不做对自己毫无利益的好事的,更何况是对两个河东来的女子娃,高小民如果没有什么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想到这些,高启胜的心里越发的着急,他生怕真的如他所料的发生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来。
    没有了农活的大西北,这个季节人们都热热乎乎地坐上了烧得烙屁股的土炕,庄稼汉们三五一堆地围在一起,抽着自家地里种的旱烟叶,偶尔有谁提来一瓶劣质的烧酒,于是男人便吆三喝四地吩咐自家女人起身去炒鸡蛋,这算是他们最好的下酒菜了,间或有几粒不知什么时候留下来的花生米,便能让男人们的脸上涨红得如关公,便能让他们的嗓子里吼出旁若无人的大秦腔来。顷刻便使温暖的土窑洞里弥漫着炭火,旱烟叶和刺鼻的烧酒的气味。女人们也拿了活计坐在了邻家的炕上,手里兹拉着厚厚的鞋底,嘴里拉着这一年中所听到的新闻轶事,无非是东家媳妇年上刚结婚,现在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啦,西家小子定的娃娃亲今年该娶进门了吧?而谈论的最多的,是高小民准备正月十二要给儿子结婚的事情。
      “哎,你们知道不?听说高能人给娃结婚的时候要到赵镇请洋鼓洋号咧!”快嘴“遇事忙”不无羡慕地啧着嘴说。她是高平安的大嫂,因为人生得性子急,村里不论大小事,她忙得最快,不管自己能不能胜任,她都会插上一杠子,因此人们就给她起了外号叫“遇事忙”。
       “这又啥稀奇的,人家东庄早都有了。”有人接着她的话说。
       “可是咱陵上么有呀,高能人还就是能行哩。”“遇事忙”不干示弱的接道。知道她是个没理强辩三分的人,也就没有人再理她的碴。
       “哎,你们听说没有,高能人和那两个河东的女子,关系不一般哩。”看没人接她的话,“遇事忙”急了,立刻又提起另一条新闻,而且表情充满了神秘。
        “噫,可不敢乱说,人家那两个女子可是黄花闺女哩。”果然,这条消息立刻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启胜的嫂子有些小心的说着,并偷偷看了眼门外。这个胆小的女人总是让人觉得她有些战战兢兢。
       “那两个疯女子,迟早要出事哩。”炕上的女人们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些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噫,不是不是那回事,是高能人想把那两女子中的其中一个给咱陵上一个人家说哩,你们胡猜啥呀!”“遇事忙”有些发急,高声说着。
    这个消息无疑是爆炸性的,女人们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她们奇怪的是河东的女子为啥会愿意嫁到这狗不拉屎靠天吃饭的唐皇陵来。
       “你咋知道的?”带着疑惑的女人们开始刨根问底了。
       “是给我娘家村里一个小伙说的,我听我娘家嫂子说的,说那女子不计较条件,只要有房子,人老实忠厚就行,而且不扯衣服不吃订婚酒席,只要一千八百块钱的礼钱!”“遇事忙”就像是当事人一样的说得头头是道,众女人们开始相信了,一个个感叹着,心里又有些忿忿不平地各抒已见。
       “听说河东的女子连鞋都不会做,娶过来能做啥?”
       “河东人不吃烙面,那俩女子到我屋里吃的是第一次呢,以后结了婚不会做烙面咋办?”启胜的大嫂又担心起来。她想起那两个河东女子第一次吃她做的烙面时,连碗里的汤都喝光了,惹得启胜妈连连在一边慢点慢点的劝着。那个叫刘红蔓的女子吃了辣子,脸红得像桃花一样,真好看。打心眼里,她挺喜欢这两个女子的,这两个女子也常去她家,她们两个好像和小叔子启胜关系挺好,也爱和小姑子燕麦一起玩。燕麦就是看了她们穿着的鞋才闹着花了二十块钱买了双半高跟的皮鞋,害得公公的脸黑了几天呢。
       “看把你操心地,河东的女子本事大着哩,人家会挣钱,只要有钱,想吃啥会没有?”“遇事忙”白了启胜嫂子一眼,轻蔑地说。
    启胜的嫂子无心再呆下去,她想立刻回家去把这个消息告诉启胜和燕麦,她觉得这件事有蹊跷,因为是高小民经办的。于是她推说要回家做饭了,起身下炕走出了邻家窑洞。
   
    隆冬到来的时候,粉刷的工作已经接近歇业,因为天太冷,涂料上了墙立马就会被冻成冰碴碴。李西宁和刘红蔓依然留在唐皇陵上没有回去,冬天的唐皇陵干冷干冷的,西北风像刀子一样的把唐皇陵上的沟沟壑壑削剪得有棱有角。因为没有了遮挡,笔架山远远望去更加的清晰形象了,如同搁置在文人的桌案上似的,让人心里有种敬仰的感觉。
    刘红蔓和李西宁暂时住在高小民的新房子里。新房子是高小民用来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一切都收拾得差不多了,粉刷得雪白的墙壁配上西式门窗,鲜艳的桔红色油漆门窗框再配上明亮的大玻璃,真是让高尧村老老小小羡慕不已啊。因为住了她们两个,这座建在新庄基地上的房子,虽然独门独户却并不冷清,经常有村里的年轻人们来逛。开始还只是一些男孩子,渐渐地同龄的女孩子们也接受了她们,慢慢地和她们亲近起来。燕麦是最常来的一个,这个从未上过一天学的女娃娃,眼里心里对这两个河东的姐姐充满了敬重。虽然村里一些年长的人们看不惯她们,但燕麦觉得,她们是那么青春,那么活泼,好像在自己的身上也潜在着与她们相同的某种东西,只是这东西只能让自己压抑着,不敢表露出半点来。陵上的女子们大都是中规中矩,天天跟着娘在屋里做女工,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她们这一生也不可能触及得到。她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县城,那还是和二哥启胜去买化肥时去的,县城真好啊,比赵镇大多了,人多车多,花花绿绿的东西也多。大概县城里的高跟鞋也比赵镇的好得多吧?这些她只能凭自己的想象,而从河东来的两个姐姐那里,她能知道比自己想像的多得多的东西呢。她尤其喜欢刘红蔓,她喜欢她轻轻地说话声,喜欢她默不作声的微笑,也喜欢她把头发像一根马尾那样的束着,而不是自己这样的辫成麻花样子的。反正喜欢就是喜欢,她也说不出许多理由来,她相信二哥也喜欢刘红蔓,因为她常常看到二哥在看红蔓姐姐的时候,那呆呆地样子是从来没有过的。所以当嫂子把高小民给两个姐姐说谋的事情告诉娘的时候,她惊呆了,她认定那一定是给红蔓姐姐说的,因为西宁姐姐不可能呆在这里,倒是听红蔓姐姐说过喜欢陵上,喜欢这么安静的地方。她想赶紧得让二哥知道这件事情,也许二哥会有些想法的呢。(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04-4-15 0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改成《唐皇陵下一片土》会显得更厚重一些。</P>[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8][em08]
 楼主| 发表于 2004-4-15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整个一个冬天,高小民的精神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并不只是要给儿子结婚的喜悦,还有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自从知道了两个河东女子的事情后,他已经明显得感觉到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关怀已经让那个刘红蔓心怀感激了。这个看似沉静的女子其实单纯得很,甚至几句暖心的话也能让她深信不疑。高小民不得不承认,在面对这样的女子的时候,已近不惑的他,竟然也会心猿意马。但是理智告诉他,自己稍稍地不轨之举就会将自己在那两个女子心目中的地位一降千里。他聪明,他不会干那种不计后果的傻事。所以在看似如父辈般关爱的背后,高小民努力的挣扎着,他跛着那两条长短不一的罗圈腿跑前跑后,凭借三寸不烂的口舌,硬是让刘红蔓有了许身唐皇陵的想法。其实高小民也是另有居心的,如果让刘红蔓留在唐皇陵上,那么日后他的儿媳妇娶进门后多少也会有个伴儿,不至于会因为思念娘家而出现什么意外之事,他深知一个外乡人在陌生的环境中是怎样的孤独的。高小民把刘红蔓介绍给离高尧村一公里以外的七分地村。这七分地村地处高尧村以北更高一点的塬畔上,原本不是一个成型的村庄,后来有人只用了七分半的地方搭了间茅屋住了下来,慢慢地发展成一个小村落,所以人们就叫它七分半村。村子不大,最多不到百十口人家,在这陵上算不上什么好地方,但近年来这村里有好些人外出做卖买,倒也不比高尧村差多少。村子里的李家在村里算是数一数二的人家,儿子在赵镇开了家照相馆,可惜刚过门不到一年的媳妇不明不白的死了,这可急坏了当家的李老汉,失急慌忙的四处托人给儿子说媳妇,生怕担搁久了再也娶不下个合适的。高小民把刘红蔓带去和李老汉的儿子背见的时候,就说明了刘红蔓的意思:一不扯衣服,二不吃订婚酒席,只要给一千八百块钱的礼钱就行。李家相当满意,这个漂亮的河东女子是最合适的人选,重要的是这女子需要钱,不计较别的。这个瓜女子可真是病急乱投医啊,高小民暗暗地叹息着。刘红蔓在同意了留在唐皇陵的时候就对他合盘托出了所有的事情:她要退婚,家里收了人家一千八百块钱的聘礼,父亲给她下的命令是不许退,如果要退自己想办法解决这笔聘金。倔犟的女子在家里的百般阻挠下,毅然出逃。但为了不让父母为难,她只好出此下策,将自己委身于一个陌生的地方来还清这笔债务。背见之后,刘红蔓说要考虑考虑,接下来的事情让高小民和李家商谈。当然,高小民没有让刘红蔓和李西宁知道,李老汉背地里应承下了事成之后给他一千块钱的报酬。</P><>    然而,正当高小民拔拉着如意算盘的时候,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高启胜的拳头会重重地落在自己的脸上。
    那是一个结满冰霜的早上,早起的高小民习惯的提着裤子从茅坑里出来,碰上一脸笑嘻嘻地高高平安。
      “平安娃,你咋这早?”高小民一边用手指拽眼角挂着的眼屎,边和高平安打招呼。
      “小民叔,我这几天遇到好东西了,睡不着呢,”高平安一脸神秘地悄声说。
      “噢?啥好事?”一听到有好事情,高小民立刻精神大振。
      “我跟启胜在陵上挖土的时候挖出个宝贝,叔,你能帮我们看看不?”高平安更加神秘兮兮地附在高小民的耳边说。
      “啊,行行,在哪儿?”果然,高小民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起来,老早就听老一辈人说唐陵上有宝哩,政府一直不让挖,咋让这两个碎熊娃给弄去了,高小民的心里有些忿忿然。
      “走,在陵背后哩。”高平安趁势拉着高小民的袖子不由分说地往前跑,差点让他来不及系上裤带而掉了裤子呢。
    可想而知,高小民非但没有见到什么宝贝,反倒是狠狠地挨了高启胜的一顿揍。高启胜在听到妹妹燕麦带来的消息时,心里猛地沉了一沉,他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在经过细致的打听之后他得知,原来高小民是在一千块钱的利益驱使下,用花言巧语欺骗了刘红蔓。事实的真相是那李家的儿媳妇是被他儿子活活打死的,那小伙脾气爆得像炸药,一句话不对就会出手打人。高启胜认为这一切完全是高小民的主意,即使刘红蔓答应过,那也是高小民使的花招。于是他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高平安,两个人策划了一翻后由高平安骗出了高小民,高启胜觉得如果不用拳头是不能解自己心头之恨的,这个龌龊的男人真让他恶心。他想先教训了高小民后再去找刘红蔓说明原委,让她停止这桩草率的亲事。
   
    出了恶气后的高启胜和高平安,大声唱着“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燃烧了我”扬长而去,背后传来高小民扯着尖细的嗓子的叫骂声“把你人球哩,你算啥东西呀,有本事你拿一千八百块钱把人弄到手先,么钱光知道耍蛮!”(未完待续)</P>
 楼主| 发表于 2004-4-15 08: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高启胜第一次和刘红蔓单独相处是在她们临近离开唐皇陵的前几天。深深地忧虑让他忘记了面对女孩子时的窘迫,一古脑儿的把自己知道的实情告诉了刘红蔓和李西宁。泼辣的李西宁在听了个大概之后就跳着脚大骂高小民的卑鄙无耻,并挽袖子捏拳头地要找那个跛子算帐。
   “也不能全怪人家,他也许是好心要帮我呢。”刘红蔓制止了毛燥的李西宁,叹了口气说。
   “你呀,光知道这世界上有好人,你都不看看高小民的熊样子能有好心?”李西宁还在气头上,白了刘红蔓一眼。
   “可是事实上他高小民并不是好心帮你啊,他自己从中间拿报酬,而且隐瞒了事实!”高启胜激动得涨红了脸,急促的插话说。他不明白刘红蔓咋这么相信高小民,另一方面,他不知道该怎么让刘红蔓知道自己的心思。自己没钱,但却有一颗真心让她过好的诚心啊。当然,对这一点他毫无信心,刘红蔓是不可能接受他的。
   “嗯,我知道了,算是一个教训吧,好在还没有决定下什么事情来。”刘红蔓口气淡淡地说,眼睛里渐渐涌上了泪雾。
    事情到了这一步,刘红蔓觉得再也没有必要留在唐皇陵,再也不能住在高小民的新屋里了,于是和李西宁商量着回河东去。高启胜的情绪一下子失落得比冬天的空气还要冰冷。他生怕她们这一离开,就再也不会再回到唐皇陵上来,这感觉就好像马上要失掉最心爱的一件东西一样让他心里无论如何也不能平静。对这种难舍的感情,高启胜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就是爱情。记得当年念书的时候,同桌的女娃对他特别好,经常带白馍来偷偷地塞给他,还给他塞一些本子钢笔之类的学习用具,可是在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也没对这个女娃有过多的舍不得,还是那女娃给他写了一封长长地离别信,泪水涟涟地夹在一本红皮本本里送给了他。他和刘红蔓仅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而且并没有单独地接触过几次,却足以让他一想起这个女子便脸红心跳,激动不已,每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多么的开心舒畅,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好像身体里座火山似的,随时都有爆发喷溅的可能。可是想想自己屋无片瓦身无分文,除了两只黑洞洞地窑洞和一间自己栖身的厦子屋以外,就是年迈的父亲多病的母亲,赖以生存的是几亩荒坡地和那片还没有什么效益的苹果园。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能力去爱一个人,去给一个女孩子一生所能拥有的幸福生活。就像高小民在挨了他的打之后骂的那样:你有本事拿一千八百块钱来把人弄到手!问题是这并不只是一千八百块钱所能解决得了的啊。
    当李西宁离开房间只剩下他和刘红蔓的时候,他开始局促不安起来,整个人似乎也有些发抖,只好站起身来不停的在脚底上踱步。

    刘红蔓手里握着冒着热气的茶缸呆呆地坐在火炉旁,任炉里红红地炭火映照着脸郏,她的思想一片混乱。本来对于高小民所出的主意就有些迟疑的她,此时心里反倒有了一点点轻松。她庆幸好在事情没有定夺下来,自己还有反悔的余地。对于家里为自己许定的终身,除了奋力抗争外她没有太多的抱怨,她只是不甘心为了父亲所说的颜面而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这个年仅十八岁的女孩子,外表看似柔弱,骨子里却有着异常倔犟的性格。然而这抗争却是多么的艰难啊。面对几个月来一直相处融洽的高尧村的这些个朴实的年轻人,她不敢表露出太多的悲伤,但面对高启胜的关切,她却无法再沉默下去。那双急切想探究她内心的眼睛,总是火辣辣地让她不敢去正视。他比她只大一岁,但脸上的自信与成熟好像能让人心生许多的依靠。然而刘红蔓心里知道,这关切只能是关切,自己在还没有处理好自身自由问题的前提下,是没有任何权力和理由去接受这关切以外的感情的。但愿,高启胜对自己,只是关切吧,她暗暗地想。
   “能让我知道比高小民知道的更祥细的事情吗?”半晌,高启胜站住脚在离火炉不远的地方,背对着刘红蔓说。他没有勇气近距离的去接触那双忧郁的眼睛。
   “也许,以后你会知道的。”刘红蔓说,声音依然是轻轻地。
   “好!不让我知道算了,不过我要对你说,以后不论你遇到啥困难,只要我高启胜能帮上你的,你尽管说。”高启胜猛地回过头,神情严肃地面对着李红蔓,用相当坚定的语气说。
    刘红蔓只是感激地点了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P><>    不久之后,唐皇陵上再也没有听到过有关那两个河东女子的话题,当然,高小民那一千块钱的报酬也就泡了汤。高启胜在他脸上留下的记号让这件事情的真相在整个陵上传得沸沸扬扬,人们在谈起这件事情的时候除了大骂高小民的缺德以外,谁都不得不承认那一千块钱的报酬是居有一定的诱惑的,一千块钱呀,可以卖一头半大的牛犊了呢。
    这之后,除了高平安偶尔的戴着那双黑黑地护腕在高启胜面前出现以外,高启胜都极力地想去忘掉自己曾经的心动,他断定刘红蔓再也不可能出现在唐皇陵上,也不可能出现在高尧村了。在没有经济基础没有半点能力的时候,他发誓再也不会轻易对任何女子动心了,这动心是会留下后遗症的,症状就是:酸苦难耐,失魂落魄!(未完待续)</P>
 楼主| 发表于 2004-4-15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高红家的窑洞在这天晚上欢声笑语非常热闹,村里几个相好的年轻人早早地吃罢晚饭聚在了一起,他们都听说高红去省城混世事回来了,都想来听听他从外面带回来的新鲜事物。其中还有回家过寒假的高晖。高晖在宝鸡上大学,好在不远,听说读的是什么什么生物工程学。庄稼人懂不得什么是生物工程,只知道那肯定是一门了不起的学业,听说出来以后就会成为科学家什么的。高晖的举手投足间已经有了些知识分子的文雅,年少时那满口的“球啊球啊”的粗话在大学的第一年里就荡然无存了,一副镶着银边边的细框眼镜架在鼻梁子上,更让他有了些儒雅风度,讲话的声音也细声慢气了,口音里多的是城里人的那种叫做普通话的腔腔。这是高尧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人们在训诫自家孩子的时候就会指着他为榜样:“你能像晖晖一样的考得上大学,我把你当祖宗一样的服侍都成!”语气里满是羡慕与恨铁不成钢!
    高启胜和高平安一进门,高红和高晖就立刻埋怨他们的姗姗来迟,并要罚他们。两人这才闻到一股刺鼻的烧酒味儿。
      “噫,谁提的酒?”高平安惊诧地问。以高红和高晖,都不是会喝酒的人,只有他和高启胜偶尔兴起会喝一两盅,那也是偷偷在他爸的酒壶里倒的。
      “是大学生要喝的,大学生要请客!”高红笑嘻嘻地说,并指了指小桌子上的几包零食。
      “酒是我从屋里拿我爸的,吃的是高红买的,高红现在是工人么,有钱哩!”高晖连忙申辩着。
      “不管是谁的,先喋了再说!”高平安说着伸手捻了几颗花生豆,高高地抛向空中,然后一仰脖子稳稳地接进了嘴里,大家不由得哄然而笑。</P><>    于是几个年轻人一边闲聊一边学着陵上男人们的样子,一口口地呷着烈性十足的烧酒。寒冬腊月的夜在这烈酒的燃烧下有了几份暖意,在别人都各自离去后,高红,高晖,高启胜和高平安,这四个最要好的朋友相继倒在了高红家的炕上。酒精让他们的情绪显得特别兴奋,高启胜甚至有了几份醉意。他不再讲话,只是靠在炕墙上抽着羊群烟。
      “喏,这是给你的。”高红拿出一条金丝猴扔给高启胜。
      “噫,你还真的给我买烟了?”高启胜的声音里有些悲怆,也有几份感动,好友的一句玩笑话倒是真的做到了,那么他承诺给刘红蔓的赴汤蹈火的决心,能做到吗?即使自己能做到,刘红蔓肯给他这个机会吗?高启胜的情绪一下子跌入了低谷。
      “当然了,我说过只要我挣了钱,就一定要给你买烟呢。”高红说着,看了一眼高启胜的表情,随即关心的问:“你有啥心事哩?”
      “么有么有,我能有啥心事呀。”高启胜这才发觉自己的失态,连忙回过神来。
      “我知道启胜的心事。”高平安表情复杂的接过话,并撕开那条金丝猴,取出一支烟点燃,可能是吸得太猛,呛得他直咳嗽。
      “快说快说。”高晖也来了兴趣,不停的催到。
      “嘿嘿,启胜得了相思病咧。”高平安不怀好意地笑着,卖起了关子。
    高红没有追问,他只把目光投向了高启胜,他想从他的眼睛里寻找答案。以往的相濡以沫,让这两个好友之间有了一些不需过多言语的默契。但那双眼睛却木然地看着窑顶,似乎那里有看不完的风景一样。
      “你俩是不知道,咱陵上出现过奇迹哩。”高平安更加地神秘,故意继续卖着关子不马上说出真相,这让高晖急着直嚷嚷,并笑闹着去打他。
      “咱启胜让一根红苕蔓蔓给绊住咧,你俩快拉他一把吧!”高平安的语气里没有了玩笑,一本正经地说。
    在高红和高晖的一再追问下,高平安把事情的经过大概的陈述了一遍,这期间高启胜没有说地句话,只是在一边抽着闷烟。
      “叫他醒醒吧,这是不可能的,河东的女子不可能给到咱这陵上来,除非启胜也有一个像高小民一样能行的爸!”末了高平安悻悻地说了一句,其实,他的心里有种莫明其妙的烦乱,对于高启胜的这个心事,他比谁都了解,但奇怪的是好朋友的这个心事让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反倒有些反感呢。
      “你给我闭嘴!高小民有啥了不起的?谁想要他这样的爸!”高启胜轰地坐起身,粗暴地打断高平安的话。
    空气一下子变得尴尬极了,高红赶紧劝阻着高启胜,高晖也忙着对高平安解释说启胜喝多了,让他别计较。看高启胜的情绪还是有些激动,高红便拉着他走出了窑洞。</P><>    夜已深沉,没有月亮,只有满天的繁星明亮地闪烁着光华,好像仙女撒下的一把豆子。高红拉着高启胜在黑暗中的场院里踱步,两个人都忘记了寒冷,胃里残留的酒精被夜风吹得凌乱不堪。一年多没有见面,他们都有一肚子的心事想要对彼此诉说。(未完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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